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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检查记录

发表时间:2020-01-10 16:35:51 点击次数:4396

  

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检查记录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于20201月针对文件逐条对照,开展了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实施时间:2020年全年

二、工作小组组长:郭明智、杨大地

工作小组副组长:陈小弟、李 

组员:丁佐明  李军榕  宋清虎      刘惠丰     

    殷苏宁  顾建平  朱惠伟  林倩玉  眭玲玲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磺化车间/烷三车间/油品罐区车间/发油站:

开展车间内自查,主要检查生产装置重点部位、重要工艺设备、重要生产操作环节和特殊作业;DCS运行情况和储罐区巡查情况;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安全标准化的执行情况;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和储罐区的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梳理车间安全教育及各位培训情况;检查应急事故预案掌握情况及演练情况;全面排查车间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公司“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2、机动科:

开展设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DCS仪表系统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涉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以及重大危险源的仪表、安全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防雷、防静电设备的运行、检测情况,及时消除设备及仪表隐患,确保设备良好运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做好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督促生产车间做好相关演练。

3、安环科:

主要对照文件,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司安全投入、安全承诺情况,公司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各单位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宣贯情况;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应急管理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直接作业环节(包括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管理,承包商管理情况,涉及重大危险源装置的评价报告、操作规程、安全标识等情况。

四、根据上述工作方案,公司由运行管理部安环科牵头,20201月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全面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未建立落实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未制定执行涵盖所有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明确领导带班职责,按月度编制分管安全、技术和生产的负责人以及安全总监带班计划,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周现场值班带班不少于一次,带班计划在企业醒目位置公布,接受员工监督,并严格执行。

 

经自查:公司已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岗位操作规程。已建立领导带班制度,制定了领导带班计划并落实,具体如下:

2、实际控制人未担任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不具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分管安全和生产的负责人不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经自查:实际控制人张春生担任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郭明智具备化工以上大学学历,分管安全和生产的负责人杨大地具备化工以上大学学历,具体如下: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未配备安全总监。

经自查:已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运行管理部安环科,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人,已任命安全总监陈小弟,具体如下:

 

4、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部门负责人未经执业能力培训考核合格,专业能力未经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审核。

经自查:主要负责人郭明智、安全总监陈小弟、安全部门负责人赵欣均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体如下:

  

5、新招从业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化工职业技能教育背景;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和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从业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和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未持证上岗。

经自查:近年无新员工,公司若有招聘计划,均招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烷基苯装置操作人员均为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危化工艺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具体如下:

 6、人员岗位、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未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并考核合格;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经自查:当发生变更时,按照变更程序报批,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近年来不涉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

 

7、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向员工通报。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从工程控制、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和培训教育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经自查:公司已于201910月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已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平台上传系统,具体如下:

 

8、应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开展分区分级安全风险评估,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对红色安全风险制定特殊管控措施,确定管控责任人。落实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

经自查:已根据《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绘制风险分布图,已制定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并落实,具体如下:

 

 

9、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产品或原料自身具有爆炸性的企业,应实现原料处理、反应工序、精馏精制、产品储存(包装)等生产环节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不落实,压减现场作业人员工作不力,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不符合《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

经自查:本公司生产装置实行DCS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已开展本质安全诊断,计划按照时间截点完成全部工作,具体如下:

 

 10、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应全部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危险源应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自动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未正常投用。

经自查:公司不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

11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装置内不得设置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甲、乙类仓库内不得设有办公室、休息室等。

经自查:根据公司最新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均符合国家标准;控制室面向装置一侧全部为钢筋混凝土墙壁,无门窗,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装置内不涉及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不涉及甲、乙类仓库,具体如下:

12、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经自查:不涉及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装置内设置多处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露报警仪,将信号引入操作室,现场具备声光报警功能;装置内安全阀正常投用,定期调教,具体如下:

13、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

 

经自查:已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控制系统已设置不间断电源;本公司生产装置为正规涉及,并已于2015年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具体如下:

14、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装卸作业等开始前,未辨识安全风险、确认安全条件、落实控制措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未履行许可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落实专人监护。

 

经自查:公司进行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装卸作业前,会开展JSA风险辨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作业前需办理作业票,按照制度要求逐级审批,现场实行双监护管理,具体如下:

15、未建立承包商准入、绩效评价和退出的管理机制;未开展承包商入厂前教育培训和作业前安全交底;未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未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经自查:承包商入场前,实行资格资质准入审核制度,年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绩效评价;承包商入厂前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专项作业有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作业中有监护人员对承包商作业实行全程监督,具体如下:

 

 

 16、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应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方可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应经省化工协会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未制定和执行工艺控制指标,未及时处置工艺报警,未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

经自查:公司不涉及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精细化工;工艺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工艺发生报警时有当班人员及时处置并记录在操作记录纸上;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发生变更时逐级审批,具体如下:

 

 

 17、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助燃物料出现严重泄漏,承压设备长时间处于异常状态,安全设施或自动化控制系统长期处于故障,工艺运行长期处于异常工况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或停止设备设施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经自查:不涉及长期带病运行的装置或设备,按照公司设备管理规定要求,发生故障、泄露、损坏的设备,开具检修证并安排立即维修或更换。若设备无法立即修复并有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立即紧急停工处理后进行维修。

18、重大危险源企业2020年底前应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安全风险分区分级、生产人员在岗在位、生产全流程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用。

经自查:公司已按照文件要求,与第三方专业单位就安全风险分区分级、生产人员在岗在位、生产全流程管理的建设和应用进行了洽谈和研究,已签订相关技术协议,此项工作将按照时间截点完成。

19、应制定并执行停产复产、危险物料安全处置和装置设施拆除方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部位、关键设备设施落实专人检查维护;复产前应开展安全条件检查确认。

经自查:公司不涉及停产复产、危险物料安全处置和装置设施拆除工作。

20、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经自查:公司危险化学品均为储罐储存,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烷基苯磺酸,均为专罐储存,不存在混存,储量严格遵守工艺卡片规定,不存在超量储存。

21、未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落实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未制修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实施重点岗位、重点装置应急处置卡;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开展演练;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经自查:公司已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内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包含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已编制重点岗位、重点装置应急处置卡;定期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并留有记录;已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具体如下:

 

22、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等规定,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经自查: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有明细的安全费用支出台账,具体如下:

 

23、应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经自查:每年末定期开展年度自评,具体如下: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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